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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校务公开工作概况
2012-04-06 00:00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校务公开工作概况

一、校务公开工作的发展沿革

我校自1998年起全面开展校务公开工作。1999年底,根据《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和校党委的要求,校工会草拟了《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试行方案》,经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于2000年4月学校三届三次教代会上审议通过。在总结试行经验和借鉴兄弟院校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校务公开制度》,并于2001年3月三届四次教代会上审议通过后正式颁布实施。2003年初,制定了《规范和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04年1月,制定了《关于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工会、教代会民主参与基本项目招投标及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的试行办法》。2006年12月, 党委下发了《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

近年来,学校针对广大教职工十分关注的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焦点问题深化校务公开,先后制定了如《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规定》、《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创收收入管理的规定》、《吉林建筑工程学校基建维修、物资采购管理监督办法》、《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合同管理若干规定》和《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暂行规定》等诸多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加强校务公开组织领导体制,使之成为学校管理的常态

为加强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2000年初,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校党委书记任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校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和分管工会、纪检的两位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具体承担校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2006年12月, 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其人员组成,校党委书记任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校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和分管工会、纪检的两位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具体承担校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监督办公室设在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察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也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积极推进二级单位院(部)务公开工作

在校务公开的基础上,推行院(部)务公开。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中明确要求,校内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院(部)务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和工作责任制,制定出本单位、本部门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办法。几年来,学校上下两级努力推行公开,已基本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校务公开体系,为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我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做法

近年来,我校按照上级组织的部署,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重视下,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校务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重点更加突出,程序更加规范,形式更加多样,范围进一步扩展,正在沿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深入发展。

1、从公开的范围上,已构建了校、院(部)两级的公开机制。如二级单位,将本单位、本部门的经济创收、奖金分配、经费使用、仪器采购、学科建设及人员使用等重要事项向教职工进行公开已成制度。

2、从公开的领域上,凡与学校各方面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或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进行公开。

3、从公开的内容上,近年来,我们侧重抓了以下六个方面的事项进行全面公开:

(1)关于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如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新校区建设等涉及学校全局性的重要改革措施和相关政策等。

(2)关于学校建设的重要事项。如关于学科、专业、学位点建设,招生计划和政策及录取情况,教学改革、管理、评估情况,科研与科技开发情况,实验室建设,基建规划和重大项目的立项,干部任免、考核,人才的招聘和引进,对外合作交流等。

(3)关于重大经济活动事项。如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专项经费使用,基建工程和重大修缮项目招投标及工程决算,大额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程序及招投标,校办产业和后勤实体经营情况等。

(4)关于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如工资奖金和岗位津贴分配政策,教职工福利费使用情况,职务职称评聘政策、指标、评审程序及结果,奖惩制度,评先选优的条件、程序和结果,工会经费收支、使用等。

(5)关于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如学杂费和管理费标准及依据,学生管理制度和奖惩,评优选先,发展学生党员,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的评定和发放,毕业生推荐情况等。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事项。如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职责,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承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

4、从公开的程序上,包括事项公开、政策公开、结果公开,过程公开。

5、从公开的形式上,学校采取了以教代会审议形式为主,以“三会”(校务公开通报会、校情发布会和教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通报为主要渠道,以公示栏、校报、校园网为载体的公示形式,有利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畅通了信息渠道,拓宽了公开的途径,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由于学校领导重视和支持,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受到教职工的普遍赞扬。2003年我校被长春市评为市厂务公开先进单位,2007年被吉林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评为全省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10年被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评为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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