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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推荐市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2019-09-10 14:22  

各县(市)区、开发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各产业工委:

近两年,全市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中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十四大和市委十三届全会、市工会十九大精神及上级厂开办各项指示要求,深入推进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宽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全力推进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贡献。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选树命名一批市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程序

各县(市)区、开发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各产业工委,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申报推荐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严格按照《长春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评估细则》要求考核筛选,把真正符合申报标准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能够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先进的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市厂务公开办公室将对申报单位进行抽检考核。

二、申报推荐种类及名额

长春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20家;长春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家;长春市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名。市总工会将在评选出的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个人中按优中选优的原则拟授予“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荣誉。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总各产业工委申报推荐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个人原则上各1名。

三、申报推荐相关要求

为充分体现示范单位和先进单位的示范性先进性,带动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申报推荐的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个人撰写字数3000字左右开展创建活动情况的经验材料,内容要突出体现本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主要做法、经验和实效。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各产业工委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推荐的市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及经验材料、申报表(一式三份)电子版、纸制版一并报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马龙刚

联系电话:(0431)88916309 

附件:1、长春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申报推荐表

2、长春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申报推荐表

3、长春市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

长春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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