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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吉林建筑大学工会工作职责
2020-04-10 13:47  

 

    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围绕学校的工作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代表和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服务于全校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于全校教职工,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以及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推动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与考核。
  二、发挥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承担教代会的各项筹备和会务等工作;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征集和落实代表提案;指导二级教代会和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做好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协调工作。
  三、代表和组织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在党委领导下审议和通过关于学校规划和有关教职工利益的政策和方案;校行政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定期或及时向教职工进行公开,并收集和反映教职工意见。
  四、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帮助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开展“三育人”和“树、创、献”活动,以及教职工培训和劳动竞赛等活动,做好先进集体、先进积极分子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五、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工作和生活,努力为教职工多办实事与好事,依法维护他们的各种合法权益。要及时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与要求,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坚持实施教职工“送温暖工程”,做好信访工作。
  六、做好女教职工工作,关心并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具有特色的各类活动,发挥女教职工在学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全校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七、努力满足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等活动,加强职工精神文化建设;开展教职工医疗保健活动,引导教职工养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
  八、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建立健全经费预算、决算和审查监督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管理好工会的财产与设施。
  九、按期召开全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委员会的工作,筹备组织工会委员的换届选举。加强工会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与制度建设,组织工会、妇女专兼职干部学习、培训,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十、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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