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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2-04-06 00:00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始建于1956年,全日制在校学生规模逾万名,教职工千余名。在50 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办学和依靠教职工民主办学,已建设成为一所服务城乡建设领域,立足吉林,面向全国,具有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等多层次办学结构,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土木建筑优势鲜明、办学特色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近些年来,学校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和明显的成效。

一.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学校以保障师生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公开公正、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积极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形式,及时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提供政策咨询、制度解释、办事程序介绍等内容,确保学校与师生及社会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保障了师生和社会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校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校自1998年起全面开展校务公开工作。1999年底,根据《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和校党委的工作要求,校工会草拟了《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试行方案》,经党委会议研究同意,于2000年4月学校三届三次教代会上审议通过,并在总结试行经验和借鉴兄弟院校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校务公开制度》,于2001年3月三届四次教代会上审议通过后正式颁布实施。2003年初,学校制定了《规范和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06年12月, 党委下发了《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这些重要文件的陆续推出,充分体现了学校对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教职员工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校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的渐进过程。

1.明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

学校在2006年制定的《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中进一步阐明了校务公开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治校,加速我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有效途径,是保证和维护全校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明确了校务公开的原则:“校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依法行事,讲政策、讲规则的原则,依据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对公开的事项要通过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得涉及党和国家机密;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准确。” 坚持依法行事,就是要严格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保证公开的合法性;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抓住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分层次按步骤地组织实施;对公开的事项坚持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基础上,由有关部门和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强调校务公开的长期性与阶段性相统一,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单纯追求公开项目的数量,不做表面文章,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注重实效。

2.调适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校重视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早在1999年,学校就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根据学校干部队伍变化和工作发展的情况,学校调整充实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成员有党院办主任、组织部长、人事处长、纪检监督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等。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和监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工会主席兼任,成员有资产处、科研处、财务计划处、党办、图书馆、教务处、研究生处、学工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监督办公室主任由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兼任。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和校务公开监督办公室在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及其协调、监督工作。这样的机构设置,是全面总结几年来校务公开工作经验的结果,也是完善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客观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3.细化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内容

对校务公开的内容,学校有明确规定:除党和国家机密、法律规定、学校按规定需要保密的保密事项和科技商业秘密之外,凡是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重大决策,事关师生员工民主权利、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等事项以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公开的事项,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以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在公开内容的具体把握上,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校务向社会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招生计划、程序、政策,考试的课程及相关制度、纪律,录取结果;学生入学、注册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收取的方法和方式;学生管理制度和奖惩事项;社会捐赠事项等。二是校务向校内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重要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情况;学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专业设置的规划与实施情况;学校办学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社会捐赠资金的收入、使用和管理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和维修项目方案的招标情况及工程竣工后验收和决算,大型设备和大宗物品采购方案和实施情况;干部和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以及教职工职称评聘的有关政策、程序和实施结果;教职工购房补贴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以及与教职工的工资调整、其他福利和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各项规定的情况,领导干部的述职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学校产业改制、投资管理和利润回报情况;校内科研项目的评审立项,科研经费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人员出国进修的有关政策、程序和管理办法;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的申请和发放,入党选干,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办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招聘信息的公布;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行政事务。从校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上看,涵盖了学校教学、科研、财务、人事、组织和学生管理等各方面重要工作。

4.完备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形式

学校一方面将教代会做为实现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及其日常办事机构在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另一方面,不断丰富校务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如:通过党政干部会、教职工大会、信息发布会、民主党派成员座谈会、学生代表大会、离退休人员会议等形式公开校务;通过各种文件、公告、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公开校务;通过广播、校刊校报等舆论传媒,或以通知书、与家长通信、联系卡等形式,向社会(家长)公开校务;通过设置校园网页的相关栏目公开校务;通过设立校领导和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接待日,设立校长信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处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公开校务,实现了校务公开工作形式的多样化,校务公开成为学校工作的一种常态。

二.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学校在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和积累,形成了一套符合学校工作实际、行之有效的做法,即: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校务公开常态化;完善规章制度,促进校务公开规范化;关注群众利益,促进校务公开人本化;落实两级教代会制度,促进校务公开群众化。通过校务公开的不断深入开展,有力地加强了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了学校的科学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校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校务公开工作得到了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学校党政领导深刻认识到校务公开作为学校管理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学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对于实现依法治校、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充分保障师生和社会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始终把校务公开作为学校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近年来学校在年度工作计划中,都将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有关内容纳入其中,积极探索校务公开工作新举措。另一方面,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教代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全力协助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做到了齐抓共管,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保证了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有效、稳步地开展,校务公开、民主意识深入人心,校务公开工作成为学校各项工作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完善规章制度,促进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学校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了《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校务公开制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关于校务公开工作的基础性、规范性、指导性文件,既全面具体地规定和明确了校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程序、组织领导等,同时也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校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的要求,学校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措施,使校务公开工作更进一步深化。一是纵向延伸到基层,各单位积极制订和完善了业务规章,形成了本单位内部工作的公开制度。二是横向拓展到各职能部门,形成了一系列专项工作公开制度,如:在组织工作方面,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考核办法》等制度;在人事工作方面,有公开招聘补充人员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推优评优等公开制度;在招生工作方面,有《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规定》等制度;在科研工作方面,有《科研配套基金管理办法》、《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在基建和物资采购方面,有《关于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工会、教代会民主参与基本项目招投标及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的试行办法》、《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基建维修、物资采购管理监督办法》、《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合同管理若干规定》等制度;在财务管理方面,有《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创收收入管理的规定》和《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暂行规定》,等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和认真贯彻执行规范了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了学校的重要工作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公开,促进了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3.关注群众利益,促进校务公开工作人本化

学校在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首先要求将与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予以公开。把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近年来,学校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组长联席会议、校务公开公示专栏等,定期向全校教职工公开学校财政预算和年度收支的情况报告,学校大、中型基建工程项目的审计报告等涉及全校教职工整体利益的事项;向社会公开各项招生和收费等政策,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公开了关于学生“奖、贷、助、勤、减、免”等学生奖励、资助管理体系及评优、奖惩、综合测评办法和研究生的推免条件、程序等,公开了过程和结果。尤其是近几年来,学校在干部选拔、职务竞聘、人才招聘等干部、人事工作上,实行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竞争、公开考核、公示拟任拟聘人员等竞争措施,形成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些公开的项目突出了群众关注的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较好地保障了社会和广大师生的知情权,较好地保障了群众利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理念,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

4.健全两级教代会制度,促进民主管理基层化

教代会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因其广泛的代表性和工作覆盖面,成为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校针对教代会运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着重开展了具体制度建设,一方面通过合理确定教代会代表比例、规范代表选举产生程序、强化代表履职的代表性等措施,不断提高教代会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加强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大教代会从源头参与的力度,增强教代会的权威性和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同时,不断强化学校工会对教代会的服务,努力为教代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这些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使学校教代会从以往仅限于“修改”、“提建议”、“表决通过” 或事后监督,转向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建设献计献策。这样,既加强了教职工的主体意识,又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教代会对学校发展建设的贡献率。

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学校管理重心的逐步下移,与之相适应的二级教代会制度已在我校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目前,在学校各分工会范围内全部建立了二级教代会,在推进二级教代会建设的实践中,我们结合学校的实际,进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探索,建立了一套有利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二级教代会制度,使得学校教代会制度得到了逐步完善和加强,促进了我校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5.落实校务公开工作,促进学校发展科学化

多年来,我们坚持两级班子在涉及“三重一大”的决策中,发挥两级教代会的作用,取得明显成果。通过推进民主决策提高了科学决策的效果,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为学校事业发展做贡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如:关于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定位等顶层设计、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学校新校区建设方案、人才队伍建设、专业与学科建设等重大项目的确定,都做到了事前通过两级教代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教职工是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主力军,通过校务公开,将学校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稳定措施提给广大教职工讨论,既可以使有关的方案、规划、措施等更加完善、合理、科学,同时又可以达到统一思想,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的目的;实行校务公开也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遏制腐败的有效措施,将学校工作置于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之下,形成群众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减少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实行校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通过校务公开,增加学校工作透明度,加强学校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之间的双向沟通,架起相互理解、信任、支持的桥梁,从而增强教职工的信任感、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

三.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突出成果

充分依靠教职工民主办学,密切了学校党群关系和与广大师生的血肉联系,推动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了我们办学治校的水平,保证了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了学校的科学发展。近年来,学校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大幅度改善,办学层次不断提高,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3年,学校成功通过了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总体条件评估,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硕士授权点迅速发展到12个;近三年,学校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科研项目近200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36项。学校连续多年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2006年,学校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十五’全国建设科技进步先进集体”,2008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教代会制度不断完善,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学校建设,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及有关部门多次获得省市各类奖励和表彰;学校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受到教职工的普遍支持和好评,民主公开的意识深入人心。2003年,我校被长春市实行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中共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总工会、中共长春市企业党工委、长春市经贸委联合授予“厂务公开先进单位”称号。2004年,被吉林省总工会授予“最佳教工代表大会”称号。2006年,学校工会被长春市总工会授予“模范教工之家”称号。2007年,我校被吉林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授予“全省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2008年学校被评为吉林省厂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09年,我校《实行二级教代会制度,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工作经验,作为典型收入《吉林省教育工会建会60周年文集》; 2010年荣获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学校荣获“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这些成绩的取得,无不包含着学校教职工的辛勤劳动和努力付出,我校将紧紧依靠教职工民主办学,在高等教育发展的大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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